招生資訊

具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EMBA班訂定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 1
    凡於國內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
  • 2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者,其報考資格需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報考。
  • 3
    具備「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所列任一資格者,不可申請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條或第七條報考,違者將取消報考資格。
  • 4
    僑生、港澳地區及外籍人士欲報考本專班者,需分別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及《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相關規定,並於 報名時繳交居留證影本;如經錄取,無法以就讀碩士在職專班為由辦理在臺居留。